车辆登记证书一般指机动车登记证。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如果因为车辆所有人保管不当,导致车辆登记证书丢失,这种情况下车辆还能办理报废吗?
车辆登记证书丢失还能办理报废吗?
可以办理报废,如果车辆绿本已经丢失,但是报废车辆没存在查封、抵押等异常状态存在,那么车辆依旧可以正常办理报废业务。但是如果报废车辆存在查封、抵押等异常状态,那么就需要车辆所有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车辆管理所补办车辆登记证书,并将报废车辆的异常状态解除,否则车辆将无法正常办理报废业务。
车辆报废条件保留原号牌号码的,办理报废注销前,需将相关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被依法查封、抵押或属于被盗抢,以及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等状态下的车辆,无法办理报废。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车辆报废标准在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机动车的强制报废的要求: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车辆报废流程1、申请报废更新的车主应填写《机动车变更、转让、改装、停止行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出具《车辆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车辆检验鉴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发给《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查验《车辆报废通知书》后进行拆解,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破碎、车架(底盘)切除,并拍照,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支付残值;
5、车上有《申请表》、《某某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车辆解体照片。经检验、验证、签字后,回收车牌,按规定报审,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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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登记证书丢失并不影响车辆正常报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车辆报废的知识,请咨询北京车辆报废补贴中心:010-5360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