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出行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但是不管怎样汽车在本质上都是属于消耗品的,随着汽车使用年限的逐渐增长终究要面临报废处理,这时汽车所有人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汽车,并向其提供相关手续,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会在汽车进厂后的7-10个工作日向车主出具有效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但是有的汽车已经使用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车辆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早也已经丢失了,那么
车辆绿本丢失还能办理报废吗?下面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车辆绿本丢失还能办理报废吗?
可以办理报废,正常情况下,车辆管理所需要对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报废车辆前后号牌进行回收,但是如果车辆绿本已经丢失,并且车辆状态正常,没有存在查封、抵押、贷款等异常状态存在,那么车辆就可以正常办理报废。但是如果报废车辆存在异常状态,那就需要汽车所有人将报废车辆拖到车辆管理所补办车辆绿本,并将报废车辆异常状态解除,否则车辆将无法正常办理报废。
车辆强制报废标准在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机动车的强制报废的要求: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车辆年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以上就是小编的全部解答了,由此可见车辆绿本丢失是可以正常办理报废,希望小编的回答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困惑。